文學院外語教學暨資源中心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ource Center,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NTU

最新公告

外教中心「外語樂學‧學習集點」活動開跑囉!

外教中心 「外語樂學‧學習集點」活動實施辦法

活動集點卡辦法

參與本中心   English Corner 之臺大學生得持中心製發之「外語樂學‧學習集點」卡累積學習點數,並於每學期結束前,得以該學期累積之學習點數兌換中心之精美獎品。

集點卡與學習點數規定

1. 學校行事曆上課開始日上課結束日為外教中心「外語樂學‧學習集點」卡 (以下稱學習集點卡)之學習點數累計啟用日與結算日。學習集點卡所累積之學習點數不跨學期累計。參與外教中心活動須本人持學習集點卡參與點數累計。外教中心於活動進行間有查核持卡人身分之權利。若發現學習集點卡有冒用情事,中心得當場沒收該卡並註銷學習點數。3. 每場活動開始前得將學習集點卡繳交現場活動人員,於活動結束時領回。4. 一場活動登錄一個戳章,視為學習點數一點。活動遲到或提早離開15分鐘,該場次活動不給予學習點數。5. 學習集點卡遺失時,須重新辦理,原卡已累積之點數亦無法追認。

集點卡片申辦方式

當場申請:參與活動時向中心工作人員領取,填妥個人資料,並妥善保管。

 

領獎方法

1. 每學期上課結束日之前所累積之學習點數,得於中心R302櫃檯(8:30~16:45)換取獎品。
2. 獎品兌換若未於該學期上課結束日完成,中心保留其兌獎權利至次學期之上課結束日為止。

 

學習點數兌獎方式與說明

1. 獎品分一獎與二獎兩大類;一獎為字典類(紙本或APP),二獎為小說讀本與各類英語學習書籍。2. 三個學習點數得換取二獎一件,五個學習點數得換一獎一件。已兌換獎品之學習點數,中心人員另加蓋戳章標示。3. 學習卡累積滿十點可領特別獎勵:〈方案一〉可換一獎兩件與二獎一件,共三件;〈方案二〉可換一獎一件,二獎三件,共四件。特別獎勵得追認已兌獎之學習點數,唯已兌換之獎項於特別獎勵時扣除,避免重複領獎。4. 一獎與二獎之實際兌獎品項於兌獎時現場可提供之項目為主。一獎用罄時,得以兩項二獎品項代代替之。

相關活動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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