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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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考申請
研究生線上英文補考申請規定
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中心會議通過
第一次階段考
每學期第一次階段考,修課學生遇以下情況,以致階段考全部期程(3天)皆無法出席者,得申請補考:
1. 非常態性的研究所課程需求(如研討會、收集資料等。不包含在職工作、每周固定之課程及實驗等)
2. 重病、緊急突發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
以上各項事由皆須檢附相關證明。
◈ 分班能力測驗不開放補考。
◈ 錯過網路預約時間者不適用於補考申請機制,請勿使用本頁格式。
申請流程
1. 符合上述補考資格者,請於下方注意事項第一點之各階段補考申請截止時間前e-mail至pmai@ntu.edu.tw。格式如下:
收件者: |
pmai@ntu.edu.tw |
主旨: |
[補考申請] 學號_姓名 |
(請於e-mail中註明以下資訊) 修課級別: 聯絡電話: 事由說明: 請參考以下範例,詳細說明申請補考的理由。 例1: ☒ 考試期間不在國內。 ☑ 考試期間因參加○○研討會(日期:5/27-5/30)不在國內。 例2: ☒ 家裡臨時有事。 ☑ 5/27 家人突發意外,須陪同就醫。 希望之補考日期與時間: (補考須在階段考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補考完畢。) |
2. 收到補考申請信件後,本中心將回信與您確認您的補考申請是否通過。若事由不符合前述規定,本中心得拒絕補考申請。
3. 補考須在階段考試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補考完畢。
4. 於補考當日攜帶證明文件正本,由監試人員核驗無誤後,方能應考。
※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階段考補考申請截止時間:10/25(五) 15:00
※ 補考地點為本中心「e自學空間」,考試期間可能會有其他使用者走動、取書等合理範圍內之聲響。無法接受者,請勿申請補考。
第二次階段考
每學期第二次階段考,視為期末考試,依照本校學生請假辦法第八條所述(節錄如下),期末考試期間不得請假。如有條文中所述情況不能參加考試者,則依學務處網頁中說明之方式辦理 https://advisory.ntu.edu.tw/CMS/Page/44。
「期末考試期間不得請假。但因公或因急病、分娩、近親喪故或臨時發生不可抗拒之變故,而不能參加期末考試者,依據以下方式辦理:一、因公者依據前條規定辦理。二、因急病或分娩不能參加考試者,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急診或分娩證明書辦理請假手續。三、因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兄弟姊妹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喪故;或因臨時發生不可抗拒之變故不能參加考試者,應檢具證明文件辦妥請假手續。學生配偶之前述親屬喪故者亦同。前項請假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之期末考試結束之翌日起五日內辦理之;…」